(免试入学,申硕英语3.5级难度,6年内通过英语,即可获得硕士学位)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44余亩,建筑面积125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83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语言与文化”学科群主建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国史、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等1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化学、临床医学2个学科进入ESI前1%;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以及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9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 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1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选择合适专业。
(二)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27日。
(三)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1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入学报名)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9月28日-9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2.流程:
(1)初审:申请人在相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向提交学院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5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总学杂费45800元(本费用包含:考前培训费、书籍资料费、录取费、学费、论文指导答辩费、学位证书工本费)不包含学生来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若学费有调整,依据招生院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缴费方式:
第一次:报名注册缴纳26800元学费(包含考前培训费、报名费、学籍注册费、课程阶段第一学期学费)
第二次:现场确认指纹采集前缴纳9000元。
第三次:国考通过缴纳平台剩余服务费2000元
第四次:修完学分,论文开题前缴纳学费8000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5.招生专业:
只招收有规培证或湖南省人民医院住培基地培训学员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1 内科学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2 儿科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3 老年医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4 神经病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09 外科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10 妇产科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11 眼科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13 肿瘤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16 麻醉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17 急诊医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27 全科医学 | |
1051 | 临床医学 | 105128 临床病理学 |
三、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读期间食宿自理。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15575806959 邹老师
地 址:湖南商会大厦东塔楼7楼学府教育(涂家冲地铁站3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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